为全面落实《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〈济南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济教发〔2026〕50号)要求,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选用、采购、质量、验收、发放、监督、售后等全流程管理,保障学生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,经学校领导班子 “三重一大” 事项集体决策研究确定,结合我校2026级学生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1.坚持依法合规。严格执行上级校服管理政策,程序规范、公开透明。
2.坚持自愿选购。充分尊重家长意愿,不强制、不摊派、不捆绑消费。
3.坚持质量第一。严格执行国家校服安全标准,落实明标识、双送检、留样封存。
4.坚持多方参与。校服选用组织家长、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 80%。
5.坚持集体决策。校服需求、方案、模式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。
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校服选用专项组织,全面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实施工作。
专项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、社会代表共同组成,共计15 人。其中: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共12人,占比80%,符合政策要求。
下设四个工作组:
1.校服选购领导小组
2.校服选购工作小组
3.校服选购监督小组
4.校服意见反馈小组
各组人员、职责按照《济南新城实验高级中学关于成立校服选用专项组织的通知》执行。
经学校领导班子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,确定如下校服选用需求:
1.采购品类。夏季校服、春秋季校服、冬季校服、西装礼服。
2.款式要求。简洁大方、舒适耐穿、便于运动,符合高中学生身心特点和校园形象。
3.质量标准。严格执行 GB 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及中小学生校服专用标准。
4.价格区间。坚持质价相符、经济实惠,不追求高端、不提高不必要成本。最终价格以招标结果为准。
5.套数要求。按照家长自愿订购原则,据实统计,不强制统一套数。
经领导班子 “三重一大” 集体决策,本次校服采用公开招标、学校自行采购模式。组建由校外行业专家、学校领导、家长代表构成的校内评定工作组;学校不指定厂家、不干预招标评审、不指定校服款式,由校服选用组织依规按程序开展全部实施工作。
1.开展家长意向调查(已完成,同意率达 2/3 以上)。
2.成立校服选用专项组织。
3.成立由校外行业专家、家长代表、学校领导共同组成的评标工作组。
4.组织样衣展示、家长学生代表民主表决。
5.公开招标、确定供应商。
6.签订采购合同并备案。
7.生产、双送检、留样封存。
8.验收、发放、售后、质量监督。
9.资料归档、上报备案。
1.明标识制度:每件校服必须有合格证、成分标、安全类别标。
2.双送检制度:企业出厂送检+学校抽样送检。
3.留样封存制度:每款留样2套,签字封存,质保期满方可销毁。
4.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准入校。
1.校服费用实行学生自愿自费。
2.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管,严禁家长委员会代收。
3.费用全额划转供货企业,学校不截留、不牟利、不挪用。
校服选用组织名单、采购流程、招标信息、价格、质量报告、中标结果等全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1.选用组织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从事校服生产、销售、代理。
2.全体人员无偿履职、廉洁自律,严禁利益输送。
1.学校领导班子: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职责,负责方向、原则、需求、方案、模式确定。
2.校服选用专项组织:负责具体实施、样品表决、招标监督、验收发放、售后协调。
3.监督小组:全程监督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本方案已经学校领导班子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通过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济南新城实验高级中学
2026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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